
魏重信長老
引言
[救恩](或 [得救]) 是每一位基督徒所關切、所要了解和確認的課題,也是基督徒向人傳福音時,最盼望對方能確實地獲得從神而來的寶貴禮物。然而,[救恩] 對許多人 (包括基督徒) 來說,常常代表不同的意義與了解,甚至可能還有一些的誤解。本文的目的,並不是要討論高深的神學理論,而是要從聖經中找出一些淺顯易懂的經文,加以整理解釋,盼望能夠對 [救恩] 的認識有所幫助。
救恩的迷思
[救恩] 對不同的人來說,可能帶著不同的意義。以下列舉一些常人對救恩的迷思:
- 我已作了決志禱告,也受了洗,已經拿到進入天堂的門票。為甚麼還需要那麼辛苦地讀經、禱告、參加各種聚會呢?
- 做了基督徒,有很多事情不能作,感覺相當不自由。何不等到快離開世界之前才信,這樣最划算,反正都是同樣進天堂。
- 我並不在意,見主面時得甚麼獎賞。反正在天堂裡,我能夠做一個掃掃地的工人就夠了,何必太認真呢!
- 我一直相信 [一次得救,就永遠得救];但我也聽人說,救恩會失去。到底是怎麼回事?我該相信誰呢?
- 據我從羅馬書的理解,一個人藉著 [因信稱義],就已經得到救恩了。為甚麼還要繼續一生之久,追求所謂 [成聖的工夫] 呢?到底是怎麼回事?
人的三個主要部份
帖撒羅尼迦前書5章23節:[願賜平安的神,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!又願你們的靈,與魂,與身子,得蒙保守,在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,完全無可指摘]。這節經文以靈、魂、體 (身子) 的三部份來解釋一個人的狀態:
- 靈 (spirit):耶和華神在第六日用地上的塵土造人,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裏,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,名叫亞當 (創2:7)。 靈是人與神溝通的管道。當亞當犯罪離開神之後,人的靈就死了,人失去了與神溝通的管道而與神隔絕,死亡就進入了人間,先是靈的死,接下來是肉身的死。
- 魂 (soul):指人的思想、感情、意志。當人的靈死了之後,人是憑魂 (自己) 作主,配合身體掌控全人。
- 體 (body):就是人的身子、身體。
救恩的三個階段
哥林多後書1章10節:[他曾救我們脫離那極大的死亡,現在仍要救我們,並且我們指望他將來還要救我們]。使徒保羅這節經文,是針對已經重生得救的基督徒說的,其中有三次提到 [救] 字。但這三個 [救] 字代表三個不同的階段:
- 第一個 [救] 字原文是過去式動詞,是指 [靈的救恩],也就是信徒 [靈的重生得救]。信徒從決志禱告的那一刻起,靠著認罪悔改及耶穌基督十字架的寶血功效,已死的靈又重新活過來,並且有[聖靈內住]。這個情形常被稱為 [重生得救],也就是羅馬書所說的 [因信稱義]。信徒從此就可恢復與神交通,能夠聽到主的聲音,能夠感到神的同在。[靈的重生得救] 是神白白的恩典,不是靠人的行為或努力。人的責任只是 [心裡相信,口裡承認],就可以得到這寶貴的恩典,而脫離了極大的死亡。
- 第二個 [救] 字是現在時態,指重生得救以後的持續救恩– 重點在 [魂的救恩],亦即 [魂的更新變化]。讓自己的思想、感情、意志逐漸改變像主。這需要靠内住聖靈的幫助與引導,好讓自己逐漸從 [屬肉體] (Carnal) 轉變為 [屬靈] (Spiritual)。這個過程也就是羅馬書所說的 [成聖] (或 [成義]),是每位信徒一生之久,都要盡心竭力追求的。這 [成聖] 的工夫與後面要討論的 [基督臺前的審判] 有密切的關係,是每位信徒都必須要特別注意的。
- 第三個 [救] 字,指將來的救恩,亦即 [身體的得贖]。當主耶穌再來時,所有信徒 (包括已經死去和還活著的) 都會有新的不朽壞的身體。信徒得到那個新的身體,進入天堂,神的救贖才全部完成。
神的救恩是全備和到底的,祂的拯救是確定不移的,世上絕無任何事物可以奪去神的救恩。耶穌說:[我父把羊賜給我,他比萬有都大;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裏把他們奪去] (約10:29)。
基督臺前的審判
哥林多後書5章10節:[因為我們眾人,必要在基督臺前顯露出來,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,或善或惡受報。]
哥林多前書3章10-15節:[我照神所給我的恩,好像一個聰明的工頭,立好了根基,有別人在上面建造;只是各人要謹慎怎樣在上面建造。因為那已經立好的根基,就是耶穌基督,此外沒有人能立別的根基。若有人用金、銀、寶石、草木、禾楷,在這根基上建造;各人的工程必然顯露;因為那日子要將它表明出來,有火發現;這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。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,若存得住,他就要得賞賜。人的工程若被燒了,他就要受虧損;自己卻要得救;雖然得救乃像從火裏經過的一樣。]
以上兩段經文是針對信徒說的。(不信的人要受 [白色大寶座的審判],其結局是那極大永遠的死亡 (啓20:11-15))。根據上面兩段經文,信徒在主再來時,也都要受 [基督臺前的審判]。其審判的内容,是神要用火試驗建造在耶穌基督上的 [工程] 。這 [工程] (work) 是指信徒在今世成聖所有的努力,讓自己的思想、感情、意志逐漸改變像主,也讓自己逐漸從 [屬肉體] 轉變為 [屬靈],而結出各樣屬靈的果子,討神喜悅。這也就是羅馬書所說的 [成聖] (或 [成義]) 所作的工夫,是每位信徒一生之久,都要盡心竭力追求的。
可見,忠心的信徒所建造的工程,將會受得住火的試驗而得到神的賞賜。而那些受不住考驗的信徒,其工程將被燒毀。他們要像從火場中隻身逃出的人,除了自己的生命,一無所有,更不用說獎賞了。他們只是 [僅僅得救],也就是上面所說的 [靈的重生得救],因為 [靈的救恩] 是憑神的恩典而得,不是靠人的行為或努力。
屬靈身量的長進與結果子
羅馬書12章1-2節:[所以弟兄們!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,將身體獻上,當作活祭,是聖潔的,是神所喜悅的;你們如此事奉,乃是理所當然的。不要效法這個世界;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,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,純全可喜悅的旨意。]
上面這段經文,是使徒保羅勉勵信徒在今生,要 [將身體獻上,當作活祭]、[心意更新而變化]、並察驗神的旨意。這也就是前面所說的 [魂的更新變化],讓自己的思想、感情、意志逐漸改變像主,而結出各樣屬靈的果子,討神喜悅。這正是每個信徒在 [成聖] 道路中,所要努力追求的。
剛得救的信徒如同屬靈的嬰孩一般,需要在下列五方面不斷的追求,屬靈的身量才能繼續的長進並結果子:
- 讀經:聖經是信徒屬靈生命的 [糧食] 和 [靈奶]。信徒要養成每天規律讀經的習慣,並且要反覆默想、禱讀聖經。讓聖經從客觀的真理 (logos) 變成個人主觀領受的話 (rhema)。除了自己規律讀經之外,也要儘量參加查經班、主日學等。
- 禱告:禱告是向神說話,與神親近交通,是屬靈的 [呼吸]。禱告的內容可包括:讚美、感恩、認罪、祈求、代求。神的兒女隨時隨地都可向三位一體的神禱告,也要儘量參加團契小組及教會的禱告會。
- 聚會:聖經教導我們 [不可停止聚會] (來10:25)。聚會是屬靈的 [運動],可以保持屬靈的健康。星期天的主日崇拜,是每位信徒都必須參加的。此外,每位信徒也要儘量參加一個團契小組的聚會,以便能夠過著肢體交通相顧的生活。
- 事奉:信徒得救後就應該開始學習事奉,可以先從團契小組開始。事奉的項目可從最簡單的開始。如:打電話邀請人參加聚會、幫忙排桌椅、清掃等。
- 見證:信徒要把自己重生得救的見證與人分享,並藉此傳福音給不信的人,以致於能結出福音的果子。
救恩是否會失去?
首先必須要弄清楚的是,這裏所說的 [救恩] 到底是指甚麼?是指 [靈的救恩] 或是 [魂的救恩] 呢?玆分別討論如下:
- 靈的救恩:如前面所討論的,靈的救恩是指信徒 [靈的重生得救],也就是羅馬書所說的 [因信稱義]。信徒靠著認罪悔改及耶穌基督十字架的寶血功效,已死的靈又重新活過來,並且有聖靈內住。靈的重生得救是神白白的恩典,人的責任只是 心裡相信,口裡承認,就可以得到這寶貴的恩典,而脫離了極大的死亡。再者,神的拯救是確定不移的,世上絕無任何事物可以奪去神的救恩 (約6:39-40;10:29)。這也就是 [信徒一次得救,就永遠得救] 的憑據,是指靈的救恩說的。
- 魂的救恩:如前面所討論的,魂的救恩是指信徒信主之後,所必須經歷 [魂的更新變化],也就是羅馬書所說的 [成聖] 過程。好讓自己的思想、感情、意志逐漸改變像主,而結出各樣屬靈的果子。在這個一生之久的屬靈爭戰過程當中,信徒必須時常面對各樣的試探,以及心中善與惡兩個律的交戰 (羅7:21-23)。這需要靠内住聖靈的幫助與引導,以及神不斷的拯救方能得勝。這個過程會產生兩種不同的結果:a) 得勝的信徒:在今世就享有從主而來的平安喜樂,在基督裡得享 [安息]。將來在基督臺前會得到應有的獎賞;b) 失敗的信徒:在今世沒有平安喜樂,也沒有在基督裡得享 [安息]。將來在基督臺前,只是僅僅得救而已,根本談不上獎賞。換言之,失敗的信徒並沒有真正經歷 [魂的救恩],是非常可惜的。
最後要探討兩處希伯來書的經文,似乎談到在某些情況之下,靈的救恩可能會失去。
離棄真道 (來6:4-8):這段經文頗具爭議性,至少可有下列二種不同的解釋:
解釋一:這段經文所指的是 [重生得救的信徒],因著叛道,以至滅亡。
這段經文是指 [重生得救的信徒],因為他們是已經蒙了光照,嘗過天恩的滋味,又 於聖靈有分,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,覺悟來世權能的人。這些人既然已經蒙神這樣多的恩典,明白這樣多的道理,而仍選擇 [離棄道理],這種離道不信的罪,就等於親手釘主在十字架上的罪一樣。他們的結局就是 [焚燒],受到永火的刑罰。
有些解經者,常以這段經文作為支持 [信徒會失去救恩] 的論據,或作為反對 [信徒一次得救,永遠得救] 的論點。
解釋二:這段經文所指的是一些對基督真理有所接觸,但並沒有真正接受而重生得救的人。他們因著叛道,以至滅亡。
這幾節經文是為那些聽過道,受過栽培卻還沒有得救的人而寫的嚴重警告。這些人比那些停留在吃奶階段的屬靈 [嬰孩] 還不如,他們的結局將會極其可怕。
[蒙了光照] 指曾受過福音真理的光照,但並不表示已經接受了福音之光。[嘗過天恩的滋味] 指已經嘗過了那 [屬天的恩賜]。但希伯來人早就嘗過了許多屬天恩賜的滋味,卻沒有接受神所預備的救恩。[又於聖靈有分] 指在聖靈某些方面的工作有份,可能曾一時受過聖靈的感動或責備。但卻不表示有聖靈住在心裏,或受了聖靈的印記。[嘗過神善道的滋味] 指早已認識神道的美善,卻像許多希伯來人,未必能接受福音的真道。[覺悟來世權能] 指知道神對罪惡的刑罰和審判,但未必誠心歸向神,信靠福音。
這些人既然蒙神這麼多的恩典,也有機會接觸到基督的道理,而仍選擇 [離棄道理]。在這些已硬的心田裏,聖靈是不會再動工了。這種離道不信、公然羞辱主的罪,就等於親手釘主在十字架上的罪一樣了。
來6:7-8 兩節經文,用比喻來說明那些 [離棄道理] 的人,他們的結局將會是何等的悲慘;並說明何以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的緣故。在這比喻中:[田地] 可比作人的心;[雨水] 可比作神的道;[生長蔬菜] 就是結出好果子,因其本身埋藏著好的種子;[合乎耕種的人用] 就是合乎主的期望;[就從神得福] 就是從神得著永生;[若長荊棘和蒺藜] 就是結出壞果子,因本身是不好的種子 (太7:16-17)。由此可見那些長荊棘和蒺藜的人,決不可能因受的 [雨水] 多就會 [生長蔬菜]。他們所聽見的道與他們無益,因為他們沒有信心與所聽見的道調和;[必被廢棄] 就是太7:19所說:[凡不結好果子的樹,就砍下來,丢在火裏] 的意思;[近於咒詛] 是指這些人雖仍活在世上,卻是趨近於 [咒詛],走向滅亡的人;[結局就是焚燒] 指永火的刑罰。
小結:個人比較贊同第二種解釋。其理由有二:1) 希伯來書作者在六章9節提到,這些 [離棄道理] 的人,比起那些仍作 [吃奶嬰孩] 的信徒還不如;2) 希伯來書作者在六章8節,用 [荊棘和蒺藜] 來代表這些 [離棄道理] 的人。他們根本就是 [壞樹] 的種類,所聽見的道與他們無益,因為他們沒有信心與所聽見的道調和。其結局是走向滅亡,受到永火的刑罰。
故意犯罪 (來10:26-31):這段經文同樣頗具爭議性,至少可有下列二種不同的解釋:
解釋一:這段經文所指的是 [重生得救的信徒],若故意犯罪,只有戰懼等候審判和烈火。
這段經文是指信徒在得知真道之後,若 [故意犯罪] (deliberately keep on sinning),也就是明知故犯,而且一犯再犯。這樣,靠著基督贖罪的祭就再也沒有了,因為他們故意侮辱神子基督,輕看祂捨身流血與我們所立的新約,又褻瀆侮慢施恩的聖靈 (太12:31)。他們所要受的刑罰當然比干犯摩西的律法要嚴重得多了,只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與神為敵之人的烈火。
有些解經者,常以這段經文作為支持 [信徒會失去救恩] 的論據,或作為反對 [信徒一次得救,永遠得救] 的論點。
解釋二:這段經文所指的是一些 [得知真道],卻又 [故意犯罪] 的假信徒,也就是不信,沒有得著救恩的人。其結局只有戰懼等候審判和烈火。
首先,[故意犯罪] (deliberately keep on sinning) 不是指信徒得救以後偶而犯的罪,因為這些罪只要向神認罪悔改,靠著基督一次獻上永遠有效的贖罪祭,罪就可得赦免了。這裏所指的乃是明知故犯,而且一犯再犯,內心絲毫沒有受到聖靈的責備而感到有所懊悔。這樣的人,雖然已經 [得知真道],但並未真正接受真道而遵行,並且 [故意犯罪]。這種人應該不是重生得救的信徒,因為他們故意侮辱神子基督,輕看祂捨身流血與我們所立的新約,又褻瀆侮慢施恩的聖靈 (太12:31)。他們所要受的刑罰當然比干犯摩西的律法要嚴重得多了,只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與神為敵之人的烈火。永生神的手,對悖逆抗拒神的人是非常可怕的。
小結:個人比較贊同第二種解釋。因為一個真正 [重生得救] 的基督徒,必定有 [聖靈] 內住。雖然難免也會偶而犯罪而冒犯了神,但聖靈會隨時責備提醒,使其感到不安 (約16:8),而向神認罪悔改,靠著基督一次獻上永遠有效的贖罪祭,罪就可得赦免了。然而,[故意犯罪] (deliberately keep on sinning),乃是明知故犯,而且一犯再犯,內心絲毫沒有受到聖靈的責備而感到有所懊悔。這種人應該不是重生得救的信徒,因為他們故意侮辱神子基督,輕看祂捨身流血與我們所立的新約,又褻瀆侮慢施恩的聖靈 (太12:31),根本沒有真實的信心。
結論
[救恩] 對不同的人 (包括基督徒) 來說,可能帶著不同的了解與迷思。對有些人來說,救恩只是信耶穌、受洗,死後就可上天堂而已。其實,救恩包括靈的救恩、魂的救恩、及身體的得贖,因為人有靈、魂、體三部份。
靈的救恩是指信徒 [靈的重生得救],也就是羅馬書所說的 [因信稱義]。信徒靠著認罪悔改及耶穌基督十字架的寶血功效,能夠再次舆神和好,而得到永生。這完全是神的恩典,而人的責任只是相信接受而已。對於重生得救的信徒來說,靈的救恩是永遠有功效的。
魂的救恩是指信徒重生得救之後,一生之久所必須經歷的 [魂的更新變化],讓自己的思想、感情、意志逐漸改變像主,也讓自己逐漸從 [屬肉體] 轉變為 [屬靈],而結出各樣屬靈的果子,討神喜悅。這也就是羅馬書所說的 [成聖] 過程,需要靠内住聖靈的幫助與引導,以及神不斷的拯救方能得勝。信徒要常常藉著讀經、禱告、聚會、事奉、與見証,才能使自己屬靈的生命不斷地長進並結果子。得勝的信徒,在世就能享有從主而來的平安喜樂,將來在基督臺前也會得到應有的獎賞;失敗的信徒,在世沒有平安喜樂,將來在基督臺前,只是僅僅得救而已,根本談不上獎賞。
希伯來書提到兩種情況會得不到救恩:1) 離棄真道 (來6:4-8):有些人已經蒙神諸多的恩典,也有機會接觸到基督的道理。然而他們卻仍選擇離棄真道,並且心硬到讓人無法勸告他們回轉。這種人的結局是走向滅亡,受到永火的刑罰。雖然從人的眼光,無法論斷這種人是否已經重生得救。但其結局肯定是非常悲慘的;2) 故意犯罪 (來10:26-31):這裏所指的乃是明知故犯,而且一犯再犯,內心絲毫沒有受到聖靈的責備而感到有所懊悔。這樣的人,雖然已經 [得知真道],但並未按著真道而行,並且 [故意犯罪]。雖然從人的眼光,很難看出這種人是否已經重生得救。但他們所要受的刑罰當然比干犯摩西的律法要嚴重得多了,只有戰懼等候審判的烈火。做為一個信徒,我們千萬要引以為戒才是,千萬不可 [離棄真道] 或 [故意犯罪]。